名額已滿。
自夏令營招募而來,有不少熱心的人士報名,已迅速爆滿,能夠獲得各界人士熱烈支持,我們和四川的災民實在恩喜,並報以無言的感激。
然而,災區的變化實在太大,所以今年我們暫時只會舉辦是次營會。而關心四川的朋友們繼續留意我們的網誌,當有最新四川事工的消息,我們會第一時間公佈。
再次多謝你們支持四川的災民,我們會竭力將愛帶給災民!
愛梨巴團隊啓

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四川發生八級地震後,愛梨巴運動不受地域約束,先後組織十四次視察及探訪活動,帶領超過一百位義工到四川災區關顧災民,分發物資給災民及於災區帶領兒作遊戲等,共探訪接近五千戶災民,接觸人數逾萬。
我們深信那裡有需要的人,那裡便該有愛梨巴活動。藉著探訪活動,實踐愛梨巴生命。對於他們的經歷,我們的幫助及關心實在渺少不堪,但郤是重要的。
和災民渡過了很多不同的特別日子,「五。一二」後的第一個中秋、聖誕、新年等,有些災民不自覺間已成了朋友。很多災民表示,我們持續不斷的到訪,令他們對人生再一次感到希望及人間有情,他們十分驚訝,地震發生已一年了,我們的團體怎麼可以堅持這麼久仍在災區活躍,因很多團體隨著時間久了,便逐步徹離事工。
在過程中很多「生命影響生命」的例子,如大家今天看到倩雯的故事,她在地震中受傷,當她得到別人的支持,關愛及祝福時,她願意把這份愛延續開去,跟我們到另一災區做探訪的工作。這些見証成為我們事工的動力。從服侍當中,我們深深體會到只要你踏出第一步,便能祝福別人和有機會把這份愛延續。
我們能作的也許不是很偉大、是有限的,也未能解決他們的困難,但災民的笑臉郤使我知道,那怕你只能給他少量物資、關心或擁抱,那已經足夠了!愛成就了最偉大的事工、也最能感動人心,這就是愛梨巴運動,把愛傳開去讓愛分給「梨巴 - 有需要的人」。我們所作的,就是飢餓的給他吃、赤身露體的給他穿。
由於災區變化迅速,原有的探訪計劃也需要調整才能繼續。未來愛梨巴運動,仍會繼續探討有何方法繼續祝福四川地震受影響的災民。故此,愛梨巴運動計劃在暑假舉辦夏令營,希望藉著遊戲及教育,使學生們忘卻不快及知道有人仍然支持他們。讓愛永不止息。
愛梨巴運動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啟動,口號是「拆籬笆。愛梨巴」。主要藉著創意、教育、活動及禮品宣揚愛梨巴精神,就是「愛自己→尊重他人→關愛别人」。
如欲了解夏令營及愛梨巴運動,可以瀏覽www.loveneighbourhood.com或電郵致patsy@loveneighbourhood.com查詢
文章轉載自www.upwill.org

今天是「五‧一二」四川地震一周年,去年一位被樓房重重壓著的災民回首,記憶雖是慘痛,但慶幸活着,年來還收獲了很多;懂得愛的意義,學會了感恩,更認識了上帝。
撰文:李倩雯
當 五月十二日 漸漸離我們遠去,當那無法抹去的傷痛在心裡面慢慢沉澱,我們驀然回首,看見那一刻是多麽的慘痛。成就偉大不需要言語,但必須用愛詮釋生命的意義!
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是我永生難忘的一天,地震奪走太多人的生命,奪走太多人的眼淚。給我們帶來的是更多的傷心和恨!在房屋瞬間倒塌的那一刻,除了祈禱,我無能為力,只求能讓我活下来!
我眼睜睜的看着樓房倒塌的殘片重重的壓在我身上。感謝上帝!!地震過後大概五分鐘,我恢復意志清醒過來,在廢墟下的我笑了,慶幸自己還活着,只要還活着我就甚麽都不怕。
靠着自己堅强的意志力,喘息着每一口稀薄的氧氣,我一直堅持了三個多小時,最後被解放軍叔叔救了出來!除了感謝我不知道該用甚麽言語來訴說我有多麽的激動!在那一刻我才知道,人是多麽的强大,激發出來的勇氣能頂過頭上千斤重的廢墟。
在住院期間,很多的好心人來關心我,我收獲了太多太多的感動,直到遇見南充教會的姊妹們,我才真正懂得了愛的意義,學會了感恩!也終於讓我和上主的緣分走在一起。經過一個多月的治療,我身體的傷已經得到基本的恢復,可心裡的傷是久久不能愈合的,但是我不能一直停留在傷痛裡,我要堅强的走下去,把傷痛埋在心底,把愛奉献給更多的災區人民,所以很榮幸和香港姊妹一起做義工,不僅能為災區献一份愛心,同時也能感受到香港同胞對我們災區的愛和牽掛。
願意把自己的利益和工作杜之門外,專從香港乘飛機到四川,給災區人民帶來生活必需品和安慰災區人民的心。這是甚麽?這就是愛!無私的愛!這份來自遠方的愛讓四川人民的心倍感温暖!我想告訴四川災區人民,包括我自己:我們不需要傷心,我們需要堅强,因為有愛温暖我們的心,所以我們要勇敢的活下去!
經過這次大地震,我懂得了去關心别人,和香港姊妹一起做志願者我才知道甚麽叫做無私的愛,同以前相比我改變了許多,不在人性,不在自私,懂得關心别人,懂得與别人分享一切!
每當我郁悶的时候,我就會對自己說,既然上帝讓我活下來,又有那麽多的人來關心我照顧我,我為甚麼要不開心,我應該振作起來,不要讓别人為我擔心,反而我應該去關心别人,去幫助更需要幫助的人。
如今的四川是一天比一天好,通過來自全國各地的志願者對四川無私的援建和對四川美好的祝福,我相信四川會更加繁榮富强,四川人會過更加美好的生活!
我祝願所有關心災區人民的香港姊妹身體健康,萬事如意!
文章轉載自www.upwill.org

「大公報」在一篇有關「紀念五‧一二大地震一周年」的社論中如此寫道:「面對汶川大地震一周年,港人可以問心無愧 ...... 這一年來〈港人〉都花了不少時間到災區去當義工,協助重建,他們不求名、不求利 ...... 精神是何等的可貴和令人感動。」
今天繼續為我們撰文的張晧暐,正道出了義工很多時其實無法為他們做甚麽,最有價值的可能是透過溝通與關懷令他們得到短暫的釋懷,為他們禱告,求神給予他們平安 ......
撰文:張晧暐
二零零八年十月我從幸福的香港出發,出發前的心情變得緊張,緊張自己能否幫得上手,能否跟災民溝通,旅程的安全性,這一切最後我也交給神為我安排和處理。
到達四川災區,災民一切的生活比我想像中好,他們再不是新聞報導一樣住在帳棚,而是已經入住板房,但衛生環境和生活質素仍然很差;在重建的災區裡,我親身感受到地震帶來的傷害,因為我看到一個又一個讓人感到難過的故事:
一名三、四歲的小朋友活潑地奔跑著,看清楚原來他的腿是折斷後駁回的;
一個看到我便並刻痛哭的婦人,原來她失去了高大的兒子;
一對夫婦每晚背對著對方各自偷偷的哭泣,原因是不想向對方提起失蹤了的孩子。
對於這些受傷破碎的家庭,我沒有辦法為他們做甚麼,只可以透過溝通與關懷令他們得到短暫的釋懷,同時亦為他們禱告,求神給予他們平安,我也很想讓他們知道這段路神會和他們一起走過。四川大地震已經發生接近一年,在此懇請各位不要停止為四川災民祈禱,求神賜福他們。
雖然大地震對他們傷害很大,但他們卻沒有放棄生命,努力地為愛他們的人活著,為未來的生活努力工作,他們積極正面的思想,是很值得我們去學習的。四川大地震的探訪,亦讓我學識到凡是感恩,因為今天所擁有的東西,所學習到的新事物,全是神所賜給的,很多事情亦不是人可以控制得到。當我們面對逆境時,除了積極樂觀面對問題外,亦只有靠著神才得到真正平安。
資料轉載自www.upwill.org, 撰文的是四川愛心支援計劃第八隊義工
在今、明兩天的紀念「五‧一二四川大地震」系列中,兩位義工撰文表達了在災區服侍災民的感受。他們除了呼籲我們要繼續紀念災民,協助他們從新上路,還道出了義工的心路歷程,感恩背後對生命的反思。
撰文:潘麗
一位三十三歲的女士,在去年的地震中死去丈夫,她自己曾多次想自殺,她認為幸福已經離她而去,且一去不復返。每當她想起丈夫時都會有情緒,以前是丈夫幫女兒温書的,現在自己對着女兒很是苦惱,教她不聽,她常常吵着要爸爸幫她温書。當時我真的不知怎樣回應,只是搭着她的肩,讓她哭。
透過在四川探訪的經驗,我學習到安慰極度傷心的人,關心一些我不認識的人,向他們實踐愛的行動。
在另一次的探訪中,我見到一位年約三十多歲的爸爸,面上掛着不一樣的表情。第一天探訪他時,他面部的表情是很痛苦的,且說到災難時他還不斷地流淚。但到我們探訪的最後一天,他站在一邊看着我們帶小孩子們玩遊戲時,面部一直掛着很美的笑容。看見他的笑容我得著鼓舞,我見到每人都有盼望,且希望就在明天。
人生總有些遺憾事,只是我們要帶著積極的態度生活下去,遠離負面的思想。其實人的需要可以很容易滿足,一句簡單的慰問和一個表示支持的擁抱,已經帶著無限的祝福。
在災場我也看到一幅很感動的圖畫,那就是義工們身上都穿了一件,背上寫着"讓愛走動"的綠色上衣,每人都用行動來表達神的愛。這幅圖畫一直深深的印在我的腦海中,我感受到神很愛這班災民,衪要我實踐為他們獻上祈禱,記念他們的困難。
感謝神,讓我透過在四川做義工的機會,更珍惜與家人的關係,學習取悅家人,因我明白一段關係是要用心去討對方喜悅。我表達愛家人的方法,是用心去煮一些美味而有營養的菜式給他們吃,學習聆聽和明白他們的需要。
文章轉載自www.upwill.org, 而撰文的潘麗是愛梨巴運動四川愛心支援計劃第九隊隊員

記者:勞志文
於「四川512八級地震」一週年之際,有兩個基督教團體因為在災區高調傳福音,被當局逐出災區。林以諾牧師呼籲:「切勿將慈善工作與傳福音混淆!」他擔心,類似事件將影響其他基督教機構在災區的工作。
林以諾牧師及愛梨巴運動在大地震後,多次出入災區並與當地教會及心理諮詢機構合作,在災區進行愛心支援行動。他透露,有機構在致送災民的棉衣口袋之中,夾著福音單張;又有教會人士在災區旗幟鮮明的傳福音,甚至向小朋友派發單張。由於有災民投訴,這些機構因此被當局驅逐出災區,不得再參與賑災工作。
他指出,我們不應為了一時的「決志人數」,而破壞了整體基督教機構在當地參與賑災的機會,這樣只會影響長遠的當地工作。
林牧師解釋:「成熟的人要做成熟的事,在災區,我們要以行動去表現基督的愛,時機成熟時才邀請人到教會去。故此,前線服務者的生命流露很重要,我們自然可以吸引人信主!」他補充,領人信主重要,在當地建立教會,建立長期可以施行聖經教導的屬靈土壤也十分重要。
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宗教事務條例第十二條:「信教公民的集體宗教活動,一般應當在經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內舉行。」因此,在教會外的地方傳福音均屬違反國家法例。此外,向兒童(18歲以下人士)傳教也是不允許的。基本上,宗教活動只可以在「定時、定點、定人」的情況之下進行。
資料轉載自www.upwill.org